藉女兒邀小玩伴到家<br>無業漢狎玩兩女童囚一年

藉女兒邀小玩伴到家
無業漢狎玩兩女童囚一年

【本報訊】一名中年漢藉五歲女兒招呼鄰家小玩伴到寓所嬉戲時,多番淫辱她們,迫令女童替他沖涼、擦背、撫弄陽具,又上下其手狎玩她們,幸醜事終被揭破;被告承認多項非禮罪昨在荃灣法院被重判入獄一年。裁判官李家齊斥責被告「囡囡帶啲小朋友到家玩,唔係畀你滿足淫慾」,行為可恥,令女童帶來痛苦難忘的回憶,必須重囚。
五十二歲的被告,報稱無業,被控一項向十六歲以下的女童作猥褻行為,以及三項非禮罪,指他於今年六月至七月在寓所內,非禮兩名七歲及八歲女童。

不顧女童嚎哭
案情指出,被告夫婦與五歲女兒同住。今年七月七日晚,女兒邀請毗鄰的七歲女童回家嬉戲,惟被告脫光衣服,迫令二人到浴室替他沖涼,擦背兼洗頭,更強扯女童的手抓住自己的下體。被告洗澡後,意猶未盡抱着女童往卧室,邊走邊撫摸她的私處。女童大哭但不獲理會,遭被告拋往床上。被告整個身子壓下,摸女童下體,女童不斷嚎哭,回家向父母哭訴。
警方接報往被告寓所調查,被告警誡下否認控罪。新界南虐兒組接手調查,被告的女兒向警員透露,她另一名八歲小玩伴亦曾遭父親非禮。
該女童其後接受警方調查表示,「沙士」爆發期間學校停課,她到被告的寓所遭他帶到廁所,被告觸摸她的胸脯及下體。女童表示痛苦及呼吸困難,惟被告不理會繼續狎玩。她更向警方透露,事件前已遭被告多次撫摸身體。
辯方求情稱,心理及精神科報告指被告需要接受治療,他本身亦有酗酒惡習,希望法官判被告接受心理輔導。裁判官判刑直指被告行為可恥,必須重判,量刑以十八個月作起點,被告認罪減至監禁十二個月。
案件編號:TWCC21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