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明年七月一日起,所有接待到港旅客的導遊,須持有由香港旅遊業議會發出的「導遊證」,在職導遊需參加技能提升計劃之課程,再通過考試,便可獲取導遊證。惟有在職導遊於去年底應考後,至今九個月仍未獲考試成績,未能盡快申領導遊證工作。
現職導遊的方先生向本報投訴稱,他去年十一月考畢技能提升計劃導遊培訓課程的筆試及路試,正常情況兩個月後便有考試成績,若及格即可申領導遊證,明年七月正式在本港任導遊。可是至今距離考試已九個月,仍沒有考試成績,令他和其他約十位與其情況相同的學員大感不滿,「原來係同我哋用日文考路試有關;快啲攞到證就可以專心工作,𠵱家重未有考試成績,真係搞到我哋好煩。」
政府教育統籌局技能提升計劃秘書處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技能提升計劃旅遊業行業小組主辦之導遊培訓課程,本應只容許學員用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應考實踐考核路試,但去年下旬間,有學員用非前述之語言應考此路試,當時負責考試之導師因不熟悉該等語言,所以未能作出評分。
秘書處稱,有見及此,行業小組在該等考核後作出裁決,其一是已用非核准語言應考路試的學員,可以用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重考路試部份,並即時接受評核;或是待行業小組設計一個完善的機制後,才評核有關學員的路試成績。
秘書處指出,經過多番研究後,行業小組在得到多個國家旅遊局或領事館的幫忙,負責繙譯有關學員路試內容之語言。在最近的行業小組會議中,已正式通過以上語言評核機制,相信方先生及其他用非核准語言應考路試學員的問題,會很快獲解決。
就學員用其他語言應考時,導師「不熟悉該等語言」,仍不阻止學員應考,致衍生問題,行業小組召集人,香港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解釋,若即時阻止學員考試,可能會引起學員很大反應,故才先讓他們考試,再決定如何處理他們之考核成績。
方先生對秘書處的回應並不滿意:「我哋根本唔知用日文考試會有問題,路試實習嗰陣都係用日文㗎啦,如果係咁,當時就唔好畀我哋用日文考啦,搞到拖咁耐重未有成績。」 (○八二三○○一)
為提高導遊的服務水準,香港旅遊業議會設立導遊核證制度,由明年七月一日起,所有接待到港旅客的導遊,必須持有由議會發出的有效導遊證。有一年或以上導遊工作經驗導遊,可參加技能提升計劃之培訓課程,考試及格後,即可向議會申領導遊證。目前本港有二千多名導遊已獲領證資格,其中四百四十人取得導遊證。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