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頒令 居民勝利<br>公屋租金即時檢討

高院頒令 居民勝利
公屋租金即時檢討

【本報訊】房屋委員會凍結公屋租金多年,被高等法院裁定不合理,下令房委會立刻檢討及依法調整租金,房委會昨日在高院內庭申請暫緩執行判令,重申在上訴階段執行判令,困難重重;又臨時提出新建議,承諾即日開始檢討租金程序,盡快進行上訴。法官最終判令房委會須即時開始檢討租金程序,答允暫緩調整租金,直至上訴庭判決為止。 記者:梁偉強、黎國強

署理房屋署署長鍾麗幗表示,歡迎法庭決定,房委會會盡快檢討公屋租金水平,檢討公屋租金政策專責小組會在下月初恢復開會,研究公屋租金問題,相信很快會有實質建議,但暫無訂立時間表。

檢討工作複雜
鍾麗幗表示,會盡快完成上訴程序,房委會前日已向法庭提出上訴申請及上訴的詳細理據,她強調,法庭也明白租金檢討工作複雜,困難在於租金政策要有持續性,又要對社會各階層合理,所以需要時間去研究,至於租金減幅則會顧及各方面的因素,包括居民入息中位數、單位位置、社會狀況及房委會的財政等。

「同佢鬥到尾」
身兼檢討公屋租金政策專責小組成員的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房委會排期進行上訴需時三至六個月,其間可能會激化公屋居民及房委會的關係,所以當局應先減租再上訴,同時,將來檢討公屋租金政策專責小組在釐定租金時,應引入新機制,容許公屋租金可隨着經濟環境作出增減,以免造成不公平。
捍衞基層住屋權益聯盟成員張文慧對判令表示歡迎,認為這是公屋居民的勝利,而申請人之一的何彩雲婆婆,對未能即時獲得減租,未有失望,並揚言「同佢鬥到尾」。
主審法官鍾安德於今年七月判葵涌邨居民何婆婆及林建燊司法覆核勝訴,裁定房委會凍租多年,令租金長期超過「租金與收入中位比例」的百分之十,超過《房屋條例》第十六條(1A)所限,並不合理,遂頒令房委會立刻檢討及依法調整租金,意味房委會須減租,影響約五十四萬公屋戶,房委會在未來十年,將損失租金收入四百八十七億元。

根據申請人一方所指,代表房委會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昨晨在內庭申請暫緩執行判令,強調上訴時執行判令困難,除指檢討的公屋戶逾五十萬,亦指若房委會調整租金後,上訴得直,會遇技術困難。

房委會付訟費
不過,法官質疑,房委會其實可以一邊上訴,一邊檢討租金,房委會一方其後提出稍為讓步的建議,承諾即時開始檢討租金程序,盡快排期上訴,但堅持調整租金一項,仍得暫緩,直至上訴程序完結,申請人一方既不反對亦不同意,最後法官認為建議合理,但因房委會沒一早提出建議,遂判房委會承擔申請人今次的訟費。
案件編號:HCAL174/2002&HCAL198/2002

鍾麗幗表示,檢討公屋租金政策專責小組會在下月初恢復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