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旅遊出境 暗上貨櫃船<br>經港偷渡17福建人蛇判監

借旅遊出境 暗上貨櫃船
經港偷渡17福建人蛇判監

【本報訊】十七名福建男子持中國護照,參加「港泰遊」旅行團堂而皇之到港,暗地裏打算偷渡至南韓及美國當黑工,但受颱風影響行程事敗,在停泊葵涌貨櫃碼頭的船上被捕;被告們昨在荃灣法院承認企圖偷渡,被判禁監四個月。 記者:蔡朗清

裁判官判刑指出,港府致力打擊非法入境者,儘管被告持有效證件來港,但被告到香港後,非法偷渡至其他國家,屬於嚴重罪行,考慮人蛇利用本港作中轉站,再偷渡往外國的案件愈來愈多,必須判即時監禁。

碼頭職員見疑報警
十七名被告年齡由十七歲至三十六歲不等,均持有效的中國護照來港,昨承認企圖偷渡罪名,指他們於上月二十五日,在未經船長的同意,匿藏在香港水域的船隻企圖偷渡。
案情指出,案發當日凌晨時分,十七名被告在葵涌貨櫃七號碼頭,魚貫登上一艘船隻,碼頭職員見狀起疑心報警。警方接報調查,在船上的儲物室發現被告等人,警誡下,部份人蛇承認偷盜往美國,亦有指到美國與家人團聚。

均持有效中國護照
第十四被告指出,他於今年四月在福建被蛇頭唆使,稱可助他偷渡韓國做黑工,可賺取一千元美金,而偷渡費十萬元,到埗後才付錢。七月十四日,他被蛇頭安排乘巴士到羅湖,過境後再乘的士到尖沙嘴。其後,他又隨團到泰國,再折返香港。同月二十五日早上六時許,他乘的士到涉案船隻。
案情續指,各被告均持有效的中國護照,可以留港七天;七月十六日,「人蛇旅行團」抵達羅湖口岸,堂而皇之過境。各被告沒有案底,控方表示企圖偷渡最高刑罰監禁九個月,罰款二千元。被告求情稱今次偷渡遭蛇頭欺騙,望官輕判。
案件編號:TWCC23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