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有一人最亢奮 - 李碧華

必有一人最亢奮 - 李碧華

如果晚上我在快餐店,正捧着一份小食飲品找座位,忽然大堂來了五十人,手持白色紙巾跳了一分鐘的滑稽芭蕾舞,然後呼的一聲閃身快速跑掉了。我會有點錯愕,但不太反感。雖然無聊,不帶騷擾和殺傷力。
「快閃黨」在港開始第一擊。追求一分鐘自我存在價值,吸引一分鐘注意。他們(當然是時間過剩的青少年)透過互聯網及手機短訊通消息:發起、召集、行動,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動作中,找到集體滿足。覺得非常有趣。因為快閃,所以即時失效,再創新猷。談不上「黨」,只是「萍水相逢」。
說到真正的「滿足」,其實並非盲從的群眾,而是號召人。某人發起一項行動,得到各方響應、共鳴、認同、支持,還追隨其後,這便是所謂「權力」。
權力慾的亢奮,由輕至重,自小而大,一路累積,能增不能減,亦無法回頭。指揮一次集體活動,一咪在手帶頭喊口號,真是捨不得放下,亦老不願下台。那麼多人「聽從」,才是一種掌握。實在,具體,領導。即使「快閃黨」如此小兒科,背後策劃並發出第一個訊息的人,最Hi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