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失業人士解決生活的「自力更生計劃」發生血腥暴力事件,兩名申領綜援金的失業漢,因不滿要退還部份綜援金,竟將怨氣化為暴力,襲擊兩名社署職員。有社工憂慮十月削減半數綜援人士綜援金時,同類衝突會激增。 記者:周鴻熙 姜偉康 劉柏麟 張培生
【本報訊】兩名領取失業綜援的男子,因涉及多領合共逾三千元綜援金,昨日分別到元朗及黃大仙兩個社會福利署辦事處商談退款事宜,其間疑不滿安排,涉嫌打傷兩名社署職員,分別遭警員拘捕。至於兩名傷者只是皮外傷,由救護員包紮後送院並無大礙,警方暫列傷人案處理。
兩案發生時間相距只二十三分鐘,被捕兩人均是失業人士,現時領取失業綜援及參加自力更生計劃找工作;兩人事後均報稱受傷送院。對一日內發生兩宗社署職員遇襲事件,署方高度關注,社署助理署長簡何巧雲事後到肇事的黃大仙辦事處了解事件。社署發言人強調,體諒市民經濟苦況,市民多領的綜援金可以分期攤還,呼籲市民冷靜處理。
社署發言人稱,任何健全失業人士申領失業綜援金時,亦必須參加自力更生計劃,申領者須遵守每年離港不超過六十日及每兩周向署方滙報找工作進度等附例,否則會被要求退回多領的綜援金。
首宗襲擊社署職員案發生於昨早上十時許,一名四十八歲姓羅(未婚)失業男子,到位於元朗橋樂坊政府合署六樓元朗東社會保障辦事處約見一名高級社會保障助理。消息稱,羅由九八年起領取失業綜援金,現時每月領取二千八百多元,但去年七月至今年六月因違反離港六十日寬限,須扣減不超過五日、約數百元綜援金。
據知,當時羅由一名四十歲姓陳高級社會保障助理接見,但他不滿退款大發雷霆,聲言:「我要見你老細!」該職員於是離開報告上司,其間遭人用「縮骨遮」從後擊傷頭部,其他職員聽到傷者呼救趕至,制服羅並報警。社署元朗區福利專員周廖鳳儀事後到醫院,探望遇襲的陳姓職員及了解情況。
約二十三分鐘後,新蒲崗太子道東社署黃大仙社會保障辦事處亦發生同類傷人事件。一名由去年七月申領失業綜援的三十六歲姓林已婚男子,因去年九月起違反規定,兩個月未向署方報告找工作進度,但署方未及發現而將綜援中止,稍後他再向署方滙報進度,近月署方審查發現他多領該兩個月、約三千多元綜援金。
昨日署方約見他商談退款事宜,可是當他與一名三十七歲姓樊高級社會保障助理傾談時,疑不滿退款安排,涉嫌揮拳打傷該職員左眼及面部,由其他職員報警拘捕,至於受傷社署職員並無大礙。兩名疑犯經治療後無礙,由警員帶署調查,至晚上分別准以八百及一千元保釋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