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恒香老餅家去年中秋節前,因非法接駁喉管排放污水污染環境,遭政府有關部門警告,在過去一年未作改善,今年再重施故技,七個政府部門上周舉行會議,研究處理恒香餅家違規事項,列席區議員認為,現時有關條例只罰款的做法,並無阻嚇力,應引入停牌制度,懲罰屢次違例者。
元朗大旗嶺村村民稱,去年中秋節前,恒香餅家蓮蓉廠已曾因非法接駁喉管排放廢水,污染村內河道,而分別被政府警告和檢控。今年中秋前製造月餅高峯期,恒香又在蓮蓉廠外接駁喉管,將污水排放到大旗嶺村內的河道。河道內有黑色的沉澱物,且從不遠處已嗅到狀似工業廢料味的異味,令村民感到難受,環境衞生極為惡劣。「舊年係咁,今年又係咁,完全目無法紀,政府部門真係要做多啲嘢。」
渠務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渠務署接到本報轉介村民投訴,上月底巡視期間,發現在元朗大樹下路路旁公共排水明渠內,被人鋪設排污喉管,該條塑膠喉管由大樹下西路恒香蓮蓉廠前排水管,沿明渠一直延伸,最後接駁到大樹下東路之恒香製餅廠內。
渠務署稱,恒香承認,該條塑膠喉管是用以排放蓮蓉廠污水,到製餅廠內的污水處理廠,安裝前並未作出申請及通知渠務署。渠務署遂向恒香發出警告信,表明任何人士未經有關部門及渠務署的書面同意,在政府土地上鋪放任何喉管或構築物,乃屬違規事項,並限令恒香在本月十二日前,將塑膠喉管拆除。渠務署十二日作實地視察,證實喉管已被拆除。
惟渠務署稱,渠務署翌日再作巡視,又發現在大樹下路路旁鋪設了塑膠喉管,路線與恒香剛拆除的大致相同,只是新喉管沿明渠兩旁行人路安放,而非裝置在明渠內。渠務署證實此喉管是恒香再次鋪設,除即時警告恒香可能違反其他土地條例外,亦再將事件轉介元朗地政處、元朗民政事務處、拓展署、路政署、環境保護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跟進,並聯同恒香負責人及區議員等開會,商討解决未經批准鋪放喉管,在附近排水道排放污水等問題。
環保署稱,恒香的蓮蓉工場曾在去年八月因廢水排放超出《水污染管制條例》的牌照標準而被環保署檢控,此後,環保署對恒香的廢水處理設施及其排放點,進行了二十一次不定時巡查,在本月十四及十五日巡查中,環保署發現恒香排出的商業廢水帶黑色,懷疑未達牌照標準,已即時抽取樣本,作為將來檢控證據,環保署職員其後巡查時,再沒有發現違例情況。
(○八○五○一九)
有份出席會議之元朗區議員黃偉賢表示,會議中恒香餅家同意將鋪設在行人路的排污管拆除,並會研究在蓮蓉廠內裝設污水處理系統。
黃偉賢表示,目前有關的環保條例,只能對違例者罰款,難以終止其排放廢水牌照,違例者可將罰款列入成本中,根本沒有阻嚇作用。他建議,如違例者被發現違例超過既定次數,其牌照可被取銷,以作懲罰。本報曾致電恒香了解投訴詳情,暫未獲負責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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