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信箱:<br>各地重建補償計算基準

市建局信箱:
各地重建補償計算基準

黎先生問:市建局現時的住宅物業收購政策,是以「同區七年樓市價」為計算基準。這個準則是否合理,在社會上有不同的意見。究竟在香港以外的地區,是採用甚麼標準?
答:市建局的物業收購政策,是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所通過的自置居所津貼政策為基礎,另外加上適用的額外津貼。
根據這套政策,補償呎價的計算方法,是以類似地區,一間假設樓齡為七年的住宅單位的市場價為標準。按此標準收購三十至四十年的業主自住樓宇,市建局付出的收購價,普遍都達到物業原有市值的2.5倍至3.2倍。

以當時市場價計算
根據搜集到的資料,英國、美國、澳洲、新加坡、馬來西亞及中國大陸都有規例,處理市區重建的補償問題。雖然這些資料未必十分全面,但都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一般來說,它們都是以物業當時的市場價格為計算補償的基準,另加適量的款項,補償業主因為重建而引致的損失或有關支出,如搬遷費等。
根據英國的《收地補償法》、《強制收購法》和《規劃及補償法》,除了物業市值和搬遷費等有關開支之外,自住業主可另得物業市值的百分之十,以彌補他們失去家園的損失。家園損失補償的金額,以最高一萬五千英鎊為限(約為港幣十八萬元),最低為一千五百英鎊(約為港幣一萬八千元)。
美國各州的收地補償法規,建基於美國憲法的第五修正案,亦即給予業主「公允的補償」。美國最高法院的案例,確認物業市值是「公允的補償」。澳洲的《土地收購法》則會給予自住業主其物業的市價,另加一萬元澳幣(約港幣五萬元)和重置類似物業的有關開支。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的《土地收購法》,主要以物業的市值為計算補償的基礎,另加搬遷費等有關開支。

內地可選重建單位
中國大陸處理重建計劃的主體法例是《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該條例同樣以物業市值為計算補償的基礎,另加搬遷補助費。自住業主亦可以選擇由重建機構提供的住宅單位,以代替金錢補償,惟需支付新單位與業主原有單位市值的差價。
市建局正式展開位於深水埗、大角嘴及灣仔區的三項優先重建項目,為解答受影響居民疑問,市建局與《蘋果日報》合辦市建局信箱,受影響居民有任何疑問,可來函本報代轉,市建局會逐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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