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文,總提到「品味」,於是,就有人問:甚麼才叫好品味?好,很難歸納,說不清;反而壞品味,容易講明白。
明爭和暗鬥,暗鬥,就是壞品味;兼聽和偏聽,偏聽,就是壞品味;賢人,不喜歡,可以遠觀,但親小人,就是壞品味。學習,是好品味;學而不思,人云亦云,就是壞品味。權貴,可以相交,權貴也有好的;但攀附,奴顏婢膝,就很壞。
壞品味,是可以傳染的;如果周圍壞品味的人和事激增,成為潮流,這種突然暴發的壞品味,就會感染人,大家在「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反覺其香;這時候,壞品味,就完全勝利了。
議員向巿民豎中指,還不算壞品味,戇居而已,徒然暴露了自己,還有這條中指的支持者,根本不配當議員。最壞的,還是忽然暴發的「上京潮」,能攀附的,都去攀附。難得那團港產的病態教徒不表態,那個面目猙獰的總幹事不理事,到今天,還沒出來彈老調,罵一句:「教壞小朋友!」問一聲:「如果小朋友要學這些人攀附權貴撈油水,我們做家長的,該怎麼解釋?」
北大人說,他們掌握的香港民情,比香港人更清楚,大家還趕去「反映意見」作甚?一窩蜂擁過去,連舔到中南海某個窗戶掉出來的一片腳趾甲,竟都喜不自勝,傲視同儕,盛讚權力:「品之彌甘!」
回歸六年,壞品味的特首統領壞品味的爪牙,把一個社會拖入壞品味的泥淖;挺董,其實挺的,就是那一座「鮑魚之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