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選舉敗方不服入稟

村長選舉敗方不服入稟

【本報訊】首次由港府監察的村代表選舉,在本月十七日曲終人散,昨日首次有牽涉選舉的糾紛,鬧上法庭,一名參選上水鄉的候選人,聲稱點票之初,他與對手鬥至旗鼓相當,獲得相同票數,但重複點算後,其中一張投他的票竟然不翼而飛,結果他以一票之微落敗,他認為點票過程嚴重違規,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判決選舉結果是否妥當。
根據入稟狀,上水鄉的村代表選舉在今年七月二十日舉行,本案呈請人廖富壽的競選對手、答辯人廖國華,在點票之初,有效選票為九百三十票,廖富壽與廖國華各得四百六十五票。
不過,經重複點票,其中一張投廖富壽的選票竟然不見,最後選舉主任黃漢豪不理該張「消失」的選票,宣布廖國華當選。
今次由港府監察的雙村長制村代表選舉,涉及七百零七條村,共有一千四百八十個席位,選舉分六個周末共十二日進行,投票率逾七成,而廉政公署接獲一百零二宗投訴,近一半涉及虛報資料,但涉及提供利益、茶點或娛樂賄選的投訴,則不足三成。
至於警方亦收到五十二宗投訴,涉及候選人申報假資料、假選民登記、刑事毀壞、爭執、恐嚇及黑社會等。
案件編號:HCAL8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