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第一台一個節目,早前播放的一首歌曲,歌詞含有一個粗口,有聽眾認為甚不恰當,向廣播事務管理局投訴。其中一名提出投訴的聽眾鍾先生稱,他於上月底獲廣管局書面回覆:廣管局經審議後裁定在電台播放歌詞含有粗口,歌曲不可接受,已對港台作出勸喻。
但他不滿香港電台第一台完全沒有就此事,在節目中向聽眾作出交代及道歉,遂向本報投訴以向港台第一台反映。
香港電台第一台回覆本報查詢承認,當日播出該首含有不良用語歌曲,實屬疏忽,但當時主持人已作出適當反應,而網上節目重溫版本,已剪去相關部份。
港台解釋,由於有關節目在廣管局發出通告前已暫告一段落,故未有在節目內向聽眾交代,港台會以此為鑑,已要求所有節目主持人在選播歌曲時務必加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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