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燈司機涉冒友簽名圖脫罪

衝燈司機涉冒友簽名圖脫罪

【本報訊】職業司機去年初駕行車證過期的私家車駛經彌敦道,又被拍下衝紅燈,為怕遭扣滿分被吊銷牌照,遂假冒一女性朋友簽名,在警方發出的違例事項通知書上,訛稱為駕車司機,但女友人收到法庭傳票後揭發頂包事件。涉案司機昨在區域法院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三罪。
被告伍志明,二十八歲,任貨車司機,另否認偽造及襲警兩罪。控方案情透露,去年三月二十二日,警方監察系統拍下一輛私家車在彌敦道及界限街交界衝紅燈,調查後證實被告為車主,而車輛行車證已過期。

求助友人但遭拒絕
警方向被告發出通知書,要求申報當時駕車司機的資料。被告翌月曾要求友人梁瑞華頂包但遭拒絕,被告卻擅自在通知書上填寫梁為司機,其後並在另一份通知書上假冒梁的簽名,託朋友交往紅磡警署。
被告去年十一月到警署自首,招認因怕扣分而冒梁簽名頂包,但之後情緒激動,將口供撕爛,並用手踭撞傷警員,卒被制服。
案件編號:DCCC37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