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期有內地燃氣公司要為增值稅撥備,新奧燃氣(2688)財務董事于建潮昨日表示,該公司已將旗下從事管道接駁及燃氣銷售的部門分開,並已開始與稅務部門商討,料不需交增值稅。
新奧執行董事兼財務總監鄭則鍔指出,於完成將兩項業務分家的工作後,料來自接駁費的收入只需繼續繳交3%營業稅;只有燃氣銷售的收入,需按新規定繳交13%增值稅。他更指出,新奧無意為增值稅撥備,並料下月中有關問題將較清晰。
今次出現的增值稅問題,事緣中央政府決定向燃氣公司徵收13%至17%管道接駁費增值稅,主要是針對以攤銷形式收取接駁費的燃氣公司,令華燊燃氣(8035)等內地燃氣公司,需作出約700萬元撥備;百江燃氣(8132)由於是一次過收取,所以不受影響。
新奧董事長王玉鎖指出,剛簽訂的3年期3.51億元銀團貸款,每年可為新奧節省55萬元人民幣的利息開支,中長線而言,新奧會將負債比率維持於40%的水平。他重申,新奧尋找項目的內部回報標準為不低於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