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遊行的後續行動若離不開下屆立法會的選舉動員,剛冒起的人民力量只會矮化,屈從於為少數人服務的政治體制。
五十萬人上街的啟示,不是甚麼見好就收、不打落水狗之類的處世教誨,而是殘酷的現實:港人只有以極度超乎想像的大規模群眾行動,去表達訴求,執政者才迫於無奈地稍作讓步,以示體察民情。
但即使是五十萬人的集體示威,也只能換取個別官員的人事調動和廿三條立法押後,與民眾要求的撤除董建華和政制民主化,有天壤之別。人民力量的勝利至今只限於成功阻截了當局力圖急速為廿三條立法的粗暴行為;若論民主發展,七一遊行宣示了力量,卻未有建樹。
不少論者趁機主張以選票變天,通過動員巿民及功能組別成員,選出民主派議員,他們若能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就能有效監察政府施政。此舉一試無妨,反正投票是公民責任。功能組別的選舉亦早該政治化,不能再以專業之名,抗拒民主潮流。但議會應視為人民力量多元發展中在建制內伸張民權的部份,而不是人民力量的替代品。
本港議會問政的不足之處,首先是其設限重重,根本無法改變目下的政治建制。民主派即使成為議會多數派,但礙於多議席單票制的直選方法和大多以團體為選民的功能組別選舉,他們不可能湊夠三分二的議席,更遑論啟動修改政制的程序。民主派所能做的,頂多是對政府法案或財政撥款提出修訂,迫令政府妥協,但其提出的政策或法案,即使有理有據,兼有民意支持,也敵不過分組點票,被功能組別議員否決。可見議會政治若只按現行規律辦事,而不訴諸於人民力量,不以社會力量壓倒議會暴政,議會問政只是民主發展的死胡同。
其實本港政制發展,歷來取決於政治力量的較勁。代議政制發展十八年,肇始於英國撤離香港前的非殖民地部署,立法機關在逐步引入更多民意代表的同時,更通過功能團體選舉把過往以行業菁英為本的委任制系統化。九七前,港英一直力保政治的主動權,八八年政制檢討,即使民意大多支持直選,卻一直抵賴,終把直選拖延三年。直至八九民運出現,百萬港人上街,英廷有感不加快政改步伐便沒法管治,在北京首肯下,遂於九一年推出十八席直選。彭定康治港,在既定框架下施行民主改革,不為北京接納,只有戮力落實其政改方案,以民主為旗幟口號,爭取民心,擋住親北京勢力的攻擊,完成其光榮撤退。
回歸後,董特首盡其能事打壓民主空間(這裏不贅了),把民主派邊緣化,同樣反映其對自身權力的判斷,只是他寡頭獨斷,形勢錯判,而信譽掃地。由始至今,政制發展取決於議事堂外的力量對壘,不是議會內部政治所能左右。
民主運動既無坦途也無捷徑。只有龐大的民間力量組織起來,認清目標,鍥而不捨地以行動向執政者施壓,才有望得回人民應有應享的民主權利。
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 杜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