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變旅舍,可能有人認為是絕世「好橋」,但其實是特區政府又一倉卒決策、削弱管治質素的例子。居屋變旅舍也許是一個好政策,但政策的出台過程流弊多多,未見其利,先見其弊。
盧子健
有關政策曝光後,引來酒店業的反對。不少論者批評酒店業自私,但這種評論沒有考慮到政府在未有諮詢酒店業之前匆匆推出政策,是不尊重酒店業,是決策粗疏而引起利益相關人士積怨的典型個案。
政策出台過程還有其他不正常之處。居屋變旅舍是一項新政策,但有關房屋和旅遊的兩位問責官員卻沒有談論此事。其中房屋局局長正在放假、經濟局局長在馬來西亞開會;與此事有點關連的財政司司長也在放假。
因此,有關政策曝光的最初幾天,只有政府消息人士吹風,沒有官員解釋政策。直至酒店業猛烈批評政策後,特首才公開講了幾句說話。
更妙的是,特首在公開談話時,表示房委會正在考慮有關問題,但從房委會委員回應記者訪問的反應看來,他們哪有參與決策!
如無意外,這極可能是一個自上而下、來自特首辦公室的最高指示。房屋局、房委會、經濟局、旅遊事務專員、旅遊發展局等都是在見到政策曝光後才作出回應,因此各人口徑不一、一片兵荒馬亂。
良好管治其中一個要素是決策者應該考慮一項政策會影響甚麼人的利益,並聽取這些人士對有關政策的意見。聽意見不一定表示遷就,而是對有關人士的尊重,並吸納有用的意見,化解社會矛盾、減少推行政策的阻力。居屋變旅舍的政策顯然沒有這樣做。
良好管治的另一個要素是決策者應該考慮政策執行的實際問題和衍生效果。後者就有如藥物的副作用。藥物對醫病當然有用,但如果完全不考慮對病人可能帶來的副作用,後果可大可小。
特首、問責官員、行政會議等高高在上,必須小心聆聽在前線工作的部門和機構,才作出決策。居屋變旅舍的政策看來也沒有經過這個過程。
公營機構與私營機構不同之處是前者的決策和措施影響面廣,一舉一動必須萬二分審慎。商人必須有冒險精神,這是企業精神的一部份,但公共事務的決策者應當審慎,他們沒有權利拿公眾利益來做實驗。
坊間有戲言:為甚麼特首這麼「本事」,能夠團結這麼多人反對他;決策過程粗疏肯定是其中一個因素。過去幾年,這類自上而下、天馬行空、隨心所欲、一廂情願的政策不知凡幾,但看來特首只懂怪罪於人,或者是既得利益者抗拒改革,或者是未有與時並進的公務員在拖後腿,或者是逢政府必反的政客在蠱惑人心,或者是傳媒不願意做正面報道等等。
由於有這種心態,特首才會認為自己政策做得不錯,只不過是公關和政治搞得不好。在特首還未明白決策過程與良好管治的關係之前,恐怕特區政府還會不斷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