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傾倒泥頭當局卸責

農地傾倒泥頭當局卸責

新界不少私人農地,被人用作非法傾倒泥頭場地,雖屬非法行為,但當局亦束手無策,主要是難以當場拘獲非法傾倒泥頭人士,曾有村民向政府部門反映,但有關部門聲稱,「私人土地」難作處理。村民都感求助無門。有議員指同類個案「一向都多」,並批評有關部門卸責。

獨居元朗錦上路馬鞍崗村的七十歲賴婆婆,是典型受害者,她投訴稱,由上月中開始,已不時見一輛輛重型泥頭車,駛到其果園旁農地,傾倒泥頭,十多天後,農地已變為小丘。

田埂掘斷闊三呎
賴婆婆說,她本不以為意,「人哋嘅事管唔到咁多」,但至上月底,農地上的去水道,被泥頭填平,一旦下雨,便導致低窪地區水浸,倒泥頭工人擅自在其果園內挖掘一條去水道,將田埂切斷,她的歸家路途亦被截斷。
「佢哋喺我個果園挖咗兩個大缺口做出水位,呢兩個各有三呎闊嘅大窿,落正喺條主要村路上,呢條路係連貫我屋企同果園,條路無端端俾人整斷咗,都唔知同邊個投訴!」
農地田埂是村民主要通道,但有兩段被掘開一個三呎闊大缺口,賴婆婆就無法跨過,只能滑下田埂,步行過那大缺口後爬上田埂才可繼續前往返家。猶幸賴婆婆耕作多年,鍛煉得一身矯捷強壯體魄,勉強能「爬上爬落」,只需稍作歇息便能繼續前行,否則便「有家歸不得」。
賴婆婆及附近村民擔心,不斷傾倒泥頭,農地愈填愈高,令其他農地變為「低窪地區」,一旦大雨隨時會成「澤國」。
「我向政府部門求助,但咁遲先派人去睇,都人去樓空啦!啲部門重話呢度係私人地段,處理唔到。係咪弱勢社群就唔需要保障?」

轉介規劃署跟進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表示,環保署接獲本報轉介投訴後,即派員往巡查,但未發現有人傾倒泥頭。發言人指出,任何人如需在私人土地傾倒泥頭,須取得地主或佔用人批准、亦須向有關政府部門、就有關改變土地用途等事宜提出申請,否則,環保署可依據「廢物處置條例」作出檢控。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如屬持續的罪行,則可按持續犯罪期間每天另處罰一萬元。元朗地政處函覆本報查詢稱,該處未有收過錦上路馬鞍崗村任何改變農地用途的申請。而有關的土地平整工程是在私人地段上進行,並沒有違反批地契約條款,該處不能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不過,該處會將個案轉介規劃署,在其職責範圍採取跟進行動。
元朗地政處又稱,賴婆婆指稱遭填平的去水道及遭截斷田埂,均坐落在私人土地上,並由承租人自行建設,由於重鋪去水道及行人路涉及私人土地的使用權,故她應與有關業權人磋商,尋求解決方法。
(○七三○○○六)

意見:截通道或涉刑事
元朗區議員黃偉賢稱,類似賴婆婆的個案在新界區有很多,每年都有數宗,政府部門於處理這類投訴時似乎有點逃避。事實上,地政署及民政署均有責任協助村民尋求解決辦法,尤其牽涉通道被截斷問題,可能涉及刑事成份,當局應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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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指農地因不斷傾倒泥頭形成小丘,擔心低窪地段水浸機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