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繁峙縣發生嚴重礦難後,三十七名礦工慘死。縣長第一時間竟不是組織救援和調查原因,而是找尋肇事金礦礦主,把二十萬元賄款退還給對方,藉此推卸責任。礦主聘用生還礦工焚屍滅迹後,在縣政府官員默許下逃之夭夭。
北京中央電視台《新聞調查》前天報道,事發於去年六月二十二日,繁峙沙河鎮一個金礦發生大爆炸。礦主殷山不但拒絕家屬及其他礦工的要求,派人到井下救人,還禁止其他礦工用吊籃把被困工人吊上來,結果三十七人枉死。
稍後,殷山以處理每具屍體八百元,聘用生還礦工冒雨用兩輛汽車,將屍體搬往荒野焚屍滅迹。他又以每人一千三百元,遣散知情的礦工,並把遇難家屬搬到十多公里外的賓館,控制他們,威脅他們「拿錢走人」,不許見屍。
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縣長王彥平,不但默許礦主不搶救被困礦工,還同意礦主瞞報死亡人數的主意,向上級報告「死兩人,傷四人」。礦難後四天,王彥平將此前收受的二十萬元賄款,退還給殷山,並在當地的幹部會議上信誓旦旦表示,「絕對不存在隱瞞不報問題」。
原來,經營採礦的殷山為取得肇事礦場的「委託探礦」許可,曾向王彥平及負責監管採礦官員,分送二十萬及十萬元。殷山收到退款後,在縣政府及公安人員默許下,立即與其他兩名涉案的礦場負責人逃之夭夭。一個月後,三人陸續在外地落網,因而揭發這宗荒唐礦難的重重黑幕。此外,一名中央級媒體的記者,亦被揭發收受禮品而不採訪報道。
近日,中共紀律檢查及監察部門已對參與繁峙縣礦難隱瞞不報、瀆職的幹部進行「雙規」(在規定時間及規定地點交代問題,是中共黨內的拘留、審訊手段),一些縣級官員、安全生產、公安部門的負責人及少數宣傳幹部也在雙規之列。稍後,他們都會受到司法追究。
中央電視台/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