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財政緊絀,各部門都備受開源節流壓力。入境處最近罕有地向僱員再培訓局提出「收費」要求,就今年十月正式推行的外傭徵費政策,向處方支付首年逾一千三百八十七萬元的「手續費」,以彌補入境處為執行有關政策而需要添置器材及增聘人手的開支。 記者:譚暉
據了解,僱員再培訓局部份委員認為該筆開支數目龐大,入境處應該向委員詳細解釋計算準則;也有委員認為需搜集更多數據,去判斷入境處收取這筆金額是否合理。
港府早前公布由本年十月開始,僱主在聘用外籍家庭傭工時,必須就每聘用一名外傭,繳交每人每月四百元的外傭僱主徵款,款項由入境處分期收取,而這筆徵款則會撥入再培訓基金。
據本報得悉,港府預期這筆徵款每年約有十一億四千萬元。入境處為了應付這項新增工作,將需要添置器材和增聘人手。經處方評估後,處方約需一百六十七萬一千元,作為立即提升電腦系統功能之用。另外,處方亦需要調動五名入境事務主任及五名總入境事務助理,並新招聘三十四名非公務員合約員工。運作第一年的總開支,約需一千三百八十七萬多元。
據知,由於徵款會全數撥入再培訓基金,所以入境處認為執行這項工作所需的「手續費」,應由再培訓局承擔。初步計算,一千多萬元的手續費,佔十一億四千萬元徵款收入約百分之一點二。入境處強調,該筆數額只是一項預算,實際費用會在審核後才要求再培訓局支付。
立法會議員陳婉嫻批評,雖然入境處有資源增值的壓力,但再培訓局的經費主要是用於協助本地工人就業,在失業率高企的情況下,入境處不應向再培訓局收費;議員張文光更指事件荒謬,「只係政府將啲錢左袋撥去右袋!」
入境處發言人在回應時表示,根據《僱員再培訓局條例》,處方向外傭僱主收取徵款所涉及的開支,將由再培訓局負責,而所需支出目前仍在計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