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出席研討會等同推動港獨? - 盧峯

蘋論:出席研討會等同推動港獨? - 盧峯

幸好五十萬人大遊行令《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無法通過,否則立法會議員劉慧卿跟涂謹申都已違反有關法例,並極可能被執法人員在清晨時分破門入屋拘捕。
這可不是在危言聳聽或是譁眾取寵,而是有根有據的。根據《中國日報》評論員文章的邏輯,劉慧卿、涂謹申兩位立法會議員居然「膽敢」出席一個由台獨組織主辦的研討會,就等同跟台獨組織同一鼻孔出氣、就等同在支持台獨、就等同將會推動香港獨立的公民投票、就等同分裂國家!既然是分裂國家,他們自然已違反《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相關法例、自然該被拘捕及檢控。

23條是市民頭上「利刀」
由此看來,劉慧卿及涂謹申兩位立法會議員不能幸免被捕是幸運得很嗎?
「幸運」的其實不僅是他們二人。其他出席這個研討會的香港人、其他出席過各種有關台灣問題研討會的香港人以至所有曾跟台灣政府有接觸的香港人都該慶幸《基本法》二十三條沒有通過。要不是這樣,他們都難免已成罪犯、難免被捕下獄。因為按照同樣的邏輯,他們竟然跟頭號台獨分子陳水扁的政府打交道,肯定是在支持台獨,也肯定將會策動「港獨」;像這樣的行為自然也觸犯了《基本法》二十三條的法律。
當然,市民都知道《中國日報》評論員文章這樣的邏輯是荒謬的、也是錯誤的。但是這樣的文章,清楚說明了一個事實,就是《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確是懸在市民頭上的「利刀」,的確會成為限制市民言論自由及結社自由、妨礙市民參與正常文化交流活動的「緊箍咒」。

必須繼續積極參與討論
因此,人民的力量、市民的力量雖然成功迫使特區政府暫時放慢立法的進度、雖然迫使原來負責立法的葉劉淑儀女士下台、雖然已迫使新任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先生一再表明會盡量聽取公眾意見,但市民絕不能掉以輕心,絕不能認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爭議已告一段落。只有當市民繼續積極參與立法的討論、只有當市民繼續緊密監察立法的進程,才能確保所有可能損害市民基本權利及自由的修文不會被接納、才能確保《基本法》二十三條的法例不會成為市民頭上的利刀、才能確保像《中國日報》那種荒謬的邏輯不會變成現實。
也許,新任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先生該感謝《中國日報》,因為《中國日報》的文章適時提醒市民《基本法》二十三條的威脅仍然存在,市民對不久後將展開的新一輪諮詢自然更加關注,這不是幫李先生的忙嗎?
(圖)7.1遊行表達了市民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