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政府的《安老院實務守則》,並沒有明確規定有居於護老院的長者受傷時,護老院必須立刻通知其家人,守則只規定護老院要保存有關紀錄,以備社會福利署查閱。一名居於護老院長者被發現受傷,被送往醫院治療,傷口要縫多針,其家人兩日後才接獲護老院通知,認為《安老院實務守則》有漏洞,令事主家人無法即時採取行動。
《蘋果》讀者胡先生投訴稱,其年已九十歲外公葉先生,居於深水埗荔枝角道協和護老院五、六年。
上月十四日接獲院方通知,其外公兩日前因跌傷被送到明愛醫院治療,但即晚已出院,已經無礙,他們遂於次日前往探望,他發現外公傷勢嚴重,面腫眼腫,更縫了多針,根本不可能是跌傷,其外公更聲稱是有人毆打他,可是護老院卻否認其外公是被人毆打。
「老人家好好哋住喺老人院都會無端端受傷,已經係照顧不周,重有事又唔即刻通知佢啲屋企人,令我哋唔可以即時處理;我哋去護老院搵其他老人家做證,又被人阻撓。」胡先生稱,已就此事報警處理。
協和護老院負責人陳先生表示,葉老先生患上老人癡呆症及中風,行動不便,事發時可能因自行移動才跌倒受傷,有其他住院長者可作人證。護老院事發後已即時將葉老先生送院治療,傷口縫針後已沒有大礙,遂與其返回護老院休息。
陳先生強調,事發後護老院曾致電葉老先生家人一次,但未能聯絡上,由於葉老先生傷勢無礙,只是皮外傷,故沒有再第二次致電聯絡,其後護老院亦已聯絡其家人;而胡先生當日到護老院滋擾其他院友,院方所做只是保護院友,護老院並無失當。
社會福利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社署上月十八日接獲葉先生家人投訴後,即安排安老院牌照事務處督察,到協和護老院突擊視察及進行調查。調查所得顯示,上月十二日事件發生後,院方已即時送葉老先生往明愛醫院治療,處理方法正確,惟院方未有即時通知葉先生家人有關七月十二日的意外事件,直至七月十四日才成功聯絡其家人,這確實有所延誤。
該院的意外紀錄及日誌均清楚記載事發情況,故並無證據顯示該院隱瞞事件。
社署稱,因葉先生家人已報警處理葉先生懷疑被人毆打一事,社署不會妨礙警方調查,但將會去信要求護老院,改善處理住客發生意外後的程序。
警務處深水埗警察分區表示,警方現正就案件進行調查,暫時未有結果。明愛醫院亦向本報證實,葉先生因受傷,於上月十二日及十五日兩度到明愛急症室求診,現已康復出院。鑑於葉先生的個案已交由警方進行調查,醫院不適宜在現階段就其受傷原因作公開評論。 (○七二一○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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