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一日香港民眾遊行反對董建華政權的二十三條法案,Economist和BusinessWeek的報道一以HongKongRebels為題,一以HongKongRevolt為題。假如HongKong之後可用複數形式動詞revolt,那麼,可以說HongKongare麼?
拙欄說過,bank(銀行)、team(隊伍)等指一個組織的名詞,動詞假如用單數形式,着眼點在整體;用複數形式,着眼點則在組織裏的成員。所以,HongKongrebels有「港人齊起反抗」含義,HongKongrevolt則是說「港人紛起反抗」。
然則可以說HongKongarevocalontheArticle23issue(港人在二十三條問題上發言絕不含糊)嗎?答案是:可以。單數的地方名詞和are、were等動詞連用,頗為常見,例如:BrazilarefavouritestowintheWorldCup(巴西是最多人認為會贏得世界盃的球隊)。
Vibe雜誌談到一名吸毒者說:He'stryingtoturnananguishedpastintothemostbeautifullestthingintheworld(他要把痛苦的過去變成世上最美好的事物)。英文有mostbeautifullest這樣的說法嗎?
英文說「最」,一般會用most或-est表達,例如:Themostbeautifulgirlisnotnecessarilythegentlestgirl(最美麗的女郎未必是最溫柔的)。讀者示下那一句的作者,把most和-est合用,旨在強調beautiful,是破格的寫法,只可偶一為之,初學英語者不宜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