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委員會違法多收公屋租金連日成為各界評論焦點,多個政黨認為,在法庭頒令下,房委會應該先減租紓解民困,然後才檢討公屋租金法例。其中民主黨及民建聯認為,房委會要保持財政穩健,應在適當時候重新出售公屋,而並非將財政壓力轉嫁到公屋租金上。
公屋租金的訴訟有可能令房委會未來十年少收五百億元,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昨早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質疑,房委會有誇大財赤數目之嫌,以去年度為例,房委會預留了二十多億元作為公屋的折舊費用,但實質上毋須支出,故他認為即使房委會減租,也未必會出現財赤。
出席同一節目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表示,房委會應在適當時機再次出售公屋,既解決財政問題,又可改善居民生活。
而在港台《政黨論壇》上,大部份講者認為,房委會敗訴後面對法庭頒令,應先減租,然後再檢討租金機制。公屋聯會本月一日至十五日期間,則在十個屋邨以問卷形式訪問了八百八十二名公屋居民,其中有兩成三反對推行屋邨清潔扣分制及取消屢犯者的租約,三成半受訪者質疑房署的執法能力。公屋聯會本周將約見房屋署官員,就扣分制的執行細節反映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