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管局不跟進黃宜弘不文投訴

廣管局不跟進黃宜弘不文投訴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黃宜弘於上月在立法會門外,被電視台拍攝到向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的市民展示不文手勢,引起公眾不滿,廣播事務管理局在短短三日便接獲近三百宗投訴,部份是投訴有關電視新聞報道,但廣管局經審議後,認為電視台只是如實報道新聞事件,並已採取適當措施,減低公眾不安,所以廣管局決定不跟進有關投訴。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黃浪詩昨於廣管局會議後表示,自上月九日黃宜弘展示不文手勢後,該處在三日內便接獲二百九十宗投訴,其中二百七十二宗是投訴黃宜弘本人,以及有十八宗是投訴電視台,主要是投訴黃宜弘做出不雅手勢,令公眾困擾,並對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部份投訴的市民更要求黃宜弘請辭立法會和向公眾道歉。

投訴使用「吹雞」
不過,廣管局投訴委員會主席陸觀豪指出,電視台只是如實報道新聞,並且已將有關不文手勢「打格仔」,盡量減低公眾不安,加上該片段播放時間不足一秒,所以廣管局經審議後,決定不跟進有關投訴。
另廣管局上月共接獲六百八十三宗投訴,其中五百七十四宗投訴已獲廣管局處理(見表),這較該局於今年六月已處理的四百五十五宗投訴增加兩成六。另外,廣管局接獲一宗投訴指,今年六月十七日晚播放的商台節目《政事有心人》中,使用黑社會用語「吹雞」,該局就此向商台發出強烈勸喻,促請商台嚴格遵守有關業務守則言詞運用的規定。

陸觀豪(左)指,電視台只是如實報道黃宜弘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