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結業的沙田金翠宮魚翅海鮮酒家一名主管,三年內收受食品供應商逾十三萬元回佣,作為長期訂貨的報酬,並串同供應商將「過剩食物」拋棄後當作新貨送交酒樓。酒家主管及供應商東主僱員三人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法官指收回佣此種貪污陋習,影響香港成為國際商業之都,判被告入獄年半至三年兩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源麗華強調貪污的惡果不用多說,被告辯稱收佣是業界陋習實在說不通,因貪污罪行令香港無法維持國際商業之都聲譽,更何以教育下一代保持廉潔。
法官指主管受賄是否酒家結業原因之一雖不得而知,但是羊毛出自羊身上,供應商必提高價格補貼成本,結果令酒家支付更多。
被告酒家主管賴折豪承認收受利益等十罪,順隆食品公司東主張志歡及僱員張國輝各判串謀詐騙及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三罪成立。法官指賴的賄款佔貨款兩成,犧牲酒家利益,最終酒家倒閉,被告及下屬亦成失業大軍,判賴入獄一年半,供應商東主張志歡為罪魁,判囚三年兩個月,下屬張國輝認罪,判監兩年。
案發於九九年一月至○二年一月,賴任點心部主管,負責向供應商選購食物用料。兩姓張被告每月向賴提供非法回佣,作為賴代表金翠宮向順隆訂購食物用料的報酬。被告張國輝在○一年六月又與賴達成協議,由賴定期向順隆訂購超出金翠宮所需的食物用料。是案全部賄款共逾十三萬元。
案件編號:DCCC3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