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失業近一年半的電腦私人教師,不堪生活壓力轉任淫媒,他透過互聯網招攬嫖客,由一名無業婦人帶妓女前往酒店「接客」,他從中抽佣數百元,兩人合作年半賺取近四萬元,最後被卧底警員「放蛇」拘捕。涉案教師與婦人昨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依靠妓女維生罪名,還柙至八月二十九日判刑。 記者:蔡曉楓
兩名被告為四十六歲牛楓瑩,無業婦人,及三十五歲被告程仲廉,任職電腦私人教師,被控於○一年六月至○二年十二月二日,在香港依靠妓女的收入維生。
控方案情指出,○二年六月警方在互聯網發現有人利用電郵戶口提供妓女,於是寄出電郵索取有關詳情,被告程仲廉回覆電郵,並透露一個電話號碼作聯絡。
警方於○二年十月九日派出卧底警員致電聯絡程仲廉,程表示收取一千三百元向卧底警員提供妓女,着卧底警員自行到酒店取房後再聯絡他,當日下午六時許,卧底警員在北角一間時鐘別墅取房後致電程,程表示妓女約於十五分鐘到達房間。不久,被告牛楓瑩致電到涉案別墅房間,向卧底警員表示自己負責帶妓女到場,並留下聯絡電話。
同日下午七時三十分,牛楓瑩帶同一名妓女抵別墅,但卧底警員不滿意該妓女的質素,牛婦遂減收一百元,稱再介紹其他妓女予他,兩人終達成交易,卧底警員將一千五百元交給牛,此時,其他警員到現場將牛婦逮捕。
警誡下牛楓瑩承認經程仲廉介紹嫖客,由她安排妓女接客,她每次扣除妓女肉金及自己的佣金後,將餘款存入程的戶口,其間她曾九十四次存款予程,涉款達三萬九千多元。程稍後向警方自首,警誡下表示自○一年六月開始在互聯網尋找嫖客賺錢,並由牛安排妓女,他每次收取三百至五百元佣金。
辯方求情稱,被告牛楓瑩陷入嚴重經濟困境,她的兩名女兒均長期失業,她為了維持生計才犯案。而被告程仲廉原任職電腦私人教師,每月賺取四千元,但至今已失業十八個月,承受父母給予的沉重經濟壓力,兩被告希望獲得輕判。裁判官表示兩人所犯罪行嚴重,還柙待索取背景報告判刑。
案件編號:ESCC262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