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美術指導杜貞貞疑不堪被相戀四年的前男友汪禹(原名汪志權)騷擾,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阻止對方向傳媒稱她欠債不還,又禁制汪禹在她二百五十米的範圍內出現,杜貞貞並就誹謗及受襲向對方索取賠償。
杜貞貞昨入稟法院,要求禁制汪禹對她作出騷擾行為,入稟狀稱,杜貞貞禁制汪禹對她作出誹謗,指她借錢不還或騙取金錢,並禁制汪禹向傳媒談及有關欠債的事件。
入稟狀又指出,杜貞貞要求禁止汪禹在其位於跑馬地景光街的ALABAR酒吧,以及杜貞貞的二百五十米範圍內出現,阻止對方襲擊她。
案件編號:HCA3053/2003
採訪:蔡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