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於去年七月持手令突擊搜查旺角一單位,拘捕一名曾因打劫判囚十二年、綽號「細細個」的夜總會東主,並在單位內撿獲小量冰毒;其後警方憑他的鎖匙,順利搗破另一大廈一個「軍火庫」,撿獲幾十支仿製手槍、小量冰毒及一百八十四萬元巨款。夜總會東主昨承認兩項藏毒罪,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四日,等候戒毒所報告宣判。 記者:梁偉強
四十七歲被告黃志明頭髮灰白,身材短小,出生於廣州,七八年偷渡來港,八四年因爆竊入獄兩年,一年後再因打劫判監十二年;他與女友育有兩名女兒,分別兩歲及七歲;他案發時是夜總會東主,原被控販毒及藏毒兩罪。
根據案情,警方於去年七月三十日清晨六時,持手令搜查被告的旺角亞皆老街住所,當時屋內只有被告及其印尼女傭。警方發現約零點五克冰毒及吸毒用具,又撿走被告一串鎖匙,被告承認毒品屬於他,吸毒用具是他所用。
稍後警方將被告帶到黑布街利豐大廈,用該串鎖匙進入一單位,發現一批約十六克冰毒及小量其他毒品,被告最初稱不知誰屬,上庭後承認毒品自用。
辯方大律師艾勤賢指出,利豐大廈單位屬被告姪兒韓曉東所有,被告拿來做儲物室;被告是吸毒者,他將毒品收藏該單位,警方突擊搜查時,他正在「追龍」。
不過,根據控方及負責本案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所指,警方在利豐大廈單位,撿獲幾十支仿製手槍、一百二十粒「啪啪子」、兩種第一類毒藥、兩枚子彈殼及一百八十四萬元現金。主審暫委法官龍禮便憂慮,可能有其他人可進入該單位,令毒品有落入他人手中的危險。
艾勤賢解釋,只有被告擁有單位鎖匙,韓曉東是內地人,被告女友郭文住廣州,均甚少來港。
其後,控方律師申請處理證物,要求充公涉案單位內的違禁品,並將款項交警方保管,等候物主認領。艾勤賢便指被告有意取回部份物品,隨即被控方律師質疑,警方撿獲現金時,被告聲稱不知錢銀誰屬,艾勤賢便說要向被告取指示,最後法官決定下次才處理證物。
負責本案的探員在庭外表示,被告綽號「細細個」,但拒絕證實被告與「新賊王」季炳雄有關。
案件編號:HCCC38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