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與老闆:<br>外傭熨壞衫最多扣薪300

打工仔與老闆:
外傭熨壞衫最多扣薪300

本欄是勞工處與《蘋果日報》合辦,逢周四刊出,旨在為勞資雙方解釋有關僱傭問題,如僱主或僱員有任何疑問,可致電勞工處熱線:27171771查詢。

外傭Mary在熨衫時,把顧主何太價值二千元的襯衫熨壞。何太表示要從Mary的工資中扣除二千元,以作賠償。何太做法是否合法?
答:《僱傭條例》規定僱主只可在一些特定的情況下扣減僱員工資,例如:
1.僱員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2.如僱主曾預支或多付僱員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
3.如僱員書面同意,僱主可以在僱員的工資內扣除借給僱員的貸款數額;
4.僱主根據任何法例規定或獲法例授權,可扣除僱員的工資;以及
5.僱員如果因為疏忽或犯錯,而損壞或者遺失僱主的物品或財產,僱主可按值扣除工資作賠償,但每次以三百元為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

最高可罰10萬
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否則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除缺勤而扣除的數額外,不得超過傭工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
何太按值扣除但以三百元為限,否則便屬觸犯非法扣薪條文,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以上資料只用作說明《僱傭條例》有關條文。對有關法例的詮釋,應以《僱傭條例》原文為依據。如有任何爭議,則以法院的判決為最後依歸。
勞工處已出版《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讀者可從網頁下載,網址:www.labour.gov.hk/lrpd/resource_publications_fdh_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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