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償案投資推廣署勝訴

索償案投資推廣署勝訴

【本報訊】投資推廣署早前遭多媒體製作公司女創辦人,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控侵權及索償五萬元。審裁官昨日裁定,推廣署已就版權事項付清全部費用,並無侵權,裁定申索人索償敗訴。
申索人為五十五歲的EASTWESTPRODUCTIONSLTD女創辦人吳玲。審裁官李慶年指,投資推廣署已就吳玲所完成的工作,包括涉訟的小冊子,付清全部版權費,故裁定推廣署勝訴,撤銷申索。
署理投資推廣署署長曾愛蓮歡迎裁決結果,認為指控缺乏理據,案件證明知識產權在港深受尊重。她強調,推廣署會繼續協助外資和內地企業來港設立據點,並提供所需支援。
案件編號:SCTC586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