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歲裝修工人涉於去年八月,登門要求與前女友性交遭拒,企圖將她強姦,並以剪刀刺傷女友前額,事件驚動女友兒子報警,工人被控企圖強姦及傷人罪,高等法院陪審團昨裁定被告兩項罪名均不成立,判無罪獲釋,被告可獲堂費。
被告鄧積善,四十歲,任職裝修工人,被控於去年八月二十日,在元朗企圖強姦及嚴重傷害一名四十五歲女子。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日晨早登門,要求與前女友性交,惟遭對方拒絕,被告將她推入房內企圖強姦,事主高呼兒子報警,被告在混亂中,以剪刀刺傷事主的前額後逃走,被告其後自首。
案件編號:HCCC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