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會續拖仍上訴 居民擬上街抗議<br>高院頒令即檢討公屋租金

房會續拖仍上訴 居民擬上街抗議
高院頒令即檢討公屋租金

【本報訊】房屋委員會在處理違法多收公屋租金問題上,一直採取「拖」字訣,高等法院法官鍾安德昨日罕有地向身為公營機構的房委會頒布履行責任令,要求房委會即時依例檢討公屋租金。不過,房委會指減租會損失五百億元租金及有技術困難,申請暫緩執行頒令,繼續提出上訴。
根據法官的判令,房委會須按《房屋條例》第16(1A)條,即時檢討及釐定原訴人一類的公屋租金,依例回復到租金佔入息中位數一成以下。高等法院法官鍾安德昨在判詞中批評,法庭為撰寫判令內容,尋求與訟雙方協助,但房委會曲解判詞,只接納檢討租金,不提遵守《房屋條例》第16(1A)條,更指房委會仍有酌情權凍租,令人震驚,遂頒布履行責任令,而非一般聲明。法官將於本月二十六日,開庭聽取房委會提出暫緩執行判令申請。

案件受關注公開判詞
由於案件廣受關注,故法官特別將這份內庭判詞公開,法官形容房委會的說法「令人震驚」,沒有按判決的真正意思,協助法庭擬定判令,雖然法庭一般不會向公共機構下履行責任令,但事件拖延多時,判決亦對社會影響深遠,遂作此頒令。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決定申請暫緩執行高等法院所頒的判令,並會繼續提出上訴。房委會消息人士相信租金減幅可能達六成。他指法官的判令十分嚴謹,在執行上有技術困難,由於每批公屋的租金檢討時間不同、落成時間及住戶數目亦不同,加上新落成公屋定租較高,會令日後租金調整出現困難。
若現時立即就○一年時一批為數五十二萬公屋住戶進行租金檢討,餘下十多萬戶卻在不同時間檢討,其間又要令整體租金中位數符合法例規定,有可能要大幅將該批少數住戶的租金下調,甚至出現“零”租金現象。房委會估計未來十年將損失租金收入五百億元。

尊重法治勿輸打贏要
十多名公屋居民代表昨午陪同其中一名原訴人何賽雲,到高等法院領取最新頒令,他們在門外高呼口號,要求當局依法減租。捍衞基層住屋權益聯盟發言人張文慧表示,政府可以依法提出上訴,但希望政府尊重法治精神,切勿「輸打贏要」。
七十多歲的何賽雲說:「我要求房委會即時減租,即時回水!一直係咁拖,拖到𠵱家年幾有多,都唔知做咗乜出嚟,重話要上訴,上訴得嚟我都唔響度啦!」居民的顧問律師何俊仁說:「我睇唔到房委會點解連準備工作都唔做,當法庭命令等如無頒過一樣。」
房屋政策評議會主席劉家華表示,多個居民團體準備在本月二十四日及下月七日,分別發起全港公屋居民遊行請願,促請當局依法減租。
案件編號:HCAL174/2002&HCAL19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