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商人在租住單位被搜獲十多張偽造「行街紙」,及用作製造該批假文書的電腦器材,另同時被揭發管有一柄仿製手槍及一輛已報失的平治房車,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管有虛假文書及接贓等六罪成立,法官指製造假文件屬嚴重罪行,遺害可能非常巨大,重判被告入獄七年。
被告何允忠,四十二歲,被裁定兩項管有虛假文書,兩項管有製造假文書工具,一項處理贓物及一項藏有仿製手槍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錢禮判刑時指,被告管有多張假行街紙,因行街紙本身屬於身份證明文件,製造同類假文件影響可能非常嚴重。法官指涉案各罪行沒有關連,每項罪名判監一年至三年,部份分期執行,共入獄七年。
被告何允忠曾因涉嫌串謀入境主任偽造入境許可證,審訊後脫罪,但其後又涉及另一宗女經紀被持槍匪徒指嚇劫走平治房車案,遭廉署拘捕。案情透露,去年一月至十二月,被告租用北角京華道一單位,因拖欠租金及失蹤,業主去年七月聯同執達主任進入單位,發現涉案偽造行街紙以及製造假文件的電腦,於是報警。廉署其後接手調查,翌月在筲箕灣一單位拘捕被告,在其身上及單位內再搜出十多張偽造行街紙及一支仿製膠槍,另根據一條車匙起回一輛報失平治房車。
案件編號:DCCC18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