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價全港最低 名不副實

售價全港最低 名不副實

消委會踢爆超市的一些經營手法有誤導消費者之嫌,例如兩大超市都在廣告中聲稱部份貨品售價全港最低,但消委會調查後發現並不屬實,部份貨品的售價較其他超市或廣告中刊登的價格高。消委員又接獲多宗投訴,指超市透過向供應商施壓等手段,操控貨品價格,影響公平競爭。

供應商投訴聯手抬價
消委會九九年接獲一連鎖店投訴,指一家月餅供應商因受兩家超市的壓力,拒絕向該連鎖店供應月餅,懷疑是因該店以較低零售價發售月餅,並拒絕供應商的要求,將價格提高至與超市看齊所致。月餅供應商向消委會承認,有超市不滿該連鎖店低價促銷月餅,並表示若連鎖店繼續削價,可能會退回定貨,但兩家超市均否認指控,其中一家超市解釋,根據合約條款他們可退回剩貨,但供應商否認有此條款。
消委會前年五月接獲二十家供應商集體投訴,指控兩家超市聯手抬價,自那年四月起,將超過五百種消費品貨格提高百分之三至十六,有時並在同日或一、兩星期內進行。供應商更指稱,雖然超市在廣告中聲稱貨品價格為全港最低,但實際上部份超市的平均價格,較標準的零售價格或供應商建議的推廣價高。
消委會過去曾核對超市貨品的價格,也發現實際情況與廣告資料有出入,如百佳及惠康在廣告中聲稱部份貨品價格全港最低,但在○○年八月至翌年五月期間,百佳有七項推廣貨品的貨格較惠康高;惠康則有六項推廣貨品的貨格較百佳高。消委會在前年中又曾先後兩次實地調查兩大超市的多家分店,發現一百三十項貨品中,先後有三十二項及二十一項的貨品售價,與超市在報章廣告上刊登的不同。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