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剪髮剃鬚 扔掉衫褲毀證<br>魚販認見色起心姦夜歸女

事後剪髮剃鬚 扔掉衫褲毀證
魚販認見色起心姦夜歸女

【本報訊】魚檔工人涉嫌強姦性感夜歸女一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告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時,承認因沒錢交租,打劫女事主,又因她貌美,將她強姦,事後他擔心被認出,急急剪掉一頭長髮及滿面鬍鬚,又扔掉犯案所穿衫褲,毀滅證據。

睡不着覺上街打劫
根據庭上播放的錄影帶,被告在紅磡街市一間魚檔打工,已離婚,獨居屯門單位,去年五月一日凌晨睡不着覺,喝了些酒,已到期交租,但沒錢,遂穿上水靴,攜生果刀上街打劫。
被告乘小巴到旺角,遇上十九歲女事主,見她滿身金器,遂決定向她下手,他尾隨女事主登上小巴,到了沙田一屋邨,並趁夜靜無人,亮刀指嚇。

「索吓油變咗強姦」
被告從未到過該屋邨,為找一處僻靜地方,挾持女事主行了半小時,其間曾遇保安,他恐嚇殺死女事主,令她不敢求救,最後將她帶到一幢大廈樓梯間,取去她的財物。
「我見佢幾靚,索吓油,索索吓油,自己就變咗強姦咗佢囉!」被告對警方說。
在同日早上,被告返回魚檔工作,午膳時剪掉一頭長髮及滿面鬍鬚,晚上扔掉犯案所穿衣服,他解釋:「我做錯咗,驚俾人拉,驚俾人認到。」
不過,辯方大律師昨盤問負責本案的沙田重案組探員時稱,警方恐嚇被告,軟硬兼施,叫他承認強姦,說最多判監幾年,又教他如何作供,被告才在錄影會面時,說曾強姦女事主。
大律師又指,警方將被告帶到田心警署,該警署不久前有人死掉,令被告心生懼意,探員否認大律師所指,但承認聽聞去年二月,該警署有疑犯在羈留室上吊。
四十四歲被告鄭志華已承認打劫及非禮,但否認強姦,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4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