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均來集團(396)旗下茵翠豪庭的建築商中國海外,雖然同意完成茵翠餘下的工程,但由於茵翠的接管人安永企業財務與一銀團簽訂的5000萬元有條件貸款協議,先決條件包括由劉皇發控制的永同益,確認新融資的權益先於永同益,但劉皇發暫沒有簽訂有關契據,故中海未必獲得新資金完成工程,茵翠業主依然是收樓無期。
超過200名茵翠業主昨日到茵翠地盤集會,了解收樓進展,並到所購入的單位內視察情況。代表茵翠業主的伍小姐表示,所有單位已經完成了八、九成,尚餘屋苑外圍及單位內的窗門、地板及水電設備等有待處理。
雖然中海同意以4000萬元完成餘下的工程,但伍小姐透露,由於劉皇發仍沒有簽署優先權利契據,以確認新融資的權益優先於永同益,銀行又不肯承擔該貸款的風險,令事件膠着。但接管人安永已經委任大律師給予法律意見,她希望本星期有結果,業主們將視乎大律師的意見,決定進一步行動。
她強調,業主只想知道收樓日期,事件不可以再拖,並批評政府有關部門坐視不理。她又說,「政府經常話對事件表示關注,但從來無政府部門主動向我們了解情況;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又話我們已經擁有業權,所以幫不到手。」協助業主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也希望政府能介入,否則,有關的問責局長將會失職,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