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二手車市場競爭激烈,部份經紀推銷手法備受質疑。一名二手車買家,投訴被二手車公司經紀刻意誤導,聲稱將車價「報大」四萬八千元以便「上會」,最終卻發現此為實際車價;奈何已簽下合約,無法追究。業內人士提醒準二手車主,買賣價與上會價是兩件完全獨立事情,應分別訂立於兩份合約上,以資識別。
「自己簽咗合約,根本都追唔返嗰4萬8千蚊,佢哋就係走呢個法律罅;只怪嗰刻太唔警惕!」自言因輕信車行經紀而受騙的黃先生,早前在灣仔會展一號停車場的二手車展選購二手車,本以為以十五萬元能買得心頭好,豈料最終卻要十九萬八千元。
黃先生憶述,當日他於車展場內其中一間車行,看中一部九六年出產的藍色房車,車價為十五萬元,經過一名經紀推介,雙方同意以十五萬元成交,經紀隨即拿出買賣合約,其間雙方亦一直商討車行代辦「上會」問題。
「佢話照報15萬就好難全數上會,建議報19萬8,分36期,每期供4,761元;但就要一次過供頭5期畀銀行做首期;另外嗰31期就之後每月供。」黃先生同意以這價錢上會;而車行經紀亦於合約上填上「實價:$198,000」。
黃先生說,他向經紀支付二萬三千八百多元,以向銀行代辦「上會」首期,其後他收到銀行帳單時卻發現,有關貸款仍舊有三十六個供款期,原來車行並未有將首五期的二萬三千八百多元交銀行作首期。
當黃先生向車行查詢,經紀則指:「我從來都冇話過呢部車賣15萬,一向都係19萬8㗎!」經紀又強調,合約上已列明「實價:$198,000」字眼,他沒法追究。
「講明嗰個係上會價,佢哋竟將佢寫成車價,從來冇諗過間車行會咁樣,所以好大意咁簽咗名、又冇詳細咁睇清楚,真係太唔小心!」黃先生深明已簽下合約、根本無法追究,只怪自己疏忽及被人存心欺騙,刻意誤導,故盼本報反映,提醒其他準車主。
據業內人士Michael表示,鮮有聽聞行內以這種手法欺騙顧客,但他不諱言於二手車市場當中,亦有車行會為客人代申報較實價為高的車價,以便「上會」,因為一般提供貸款的銀行或財務公司,都只會批出大約申請金額的七成;故車行亦會因應顧客要求及財政狀況而「叫高少少價」,好讓財務機構能「批多啲」。他提醒準二手車主,二手車的買賣價與上會價是兩件完全獨立的事,應分別訂立於兩份合約上,千萬不要將兩者混淆。(○八○五○○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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