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歡與年輕朋友談人生,這種機會平日不多,所以分外珍惜。最近的一次,大家談到遇到很不開心的事會怎樣處理這個問題,結果,大半人傾向找好朋友傾訴,藉此分擔,至少說出來也可以宣洩一下;但小半人則傾向自己去痛玩一輪,等自己心情稍為平復,再作打算。
這個結果啟發了我們的討論:究竟兩個辦法哪個較好呢?找人傾訴,可能時間不對,對方剛好自己也碰上煩惱,沒心情想別的事;又或欠缺表達能力,同情安慰的話說不出口,那麼不但達不到分擔的效果,反而變成更不開心。另方面,依賴自己去平復心情,也是未必成功,不但心裏難過的時候根本不能痛快地玩樂,而且這個做法,又有點逃避的意味,兩種方法都既有優點,也有缺點,那該怎辦呢?
我覺得,最值得注意的是,大家都接受生命中遲早會有不開心的事,這是很重要的。但同樣重要的是,我們要接受有些不開心的事是無法解決的,無論你用哪一種方法,尋求分擔或企圖暫時忘記也好,令你不開心的那些事實都不會改變。例如心愛的寵物死了,或者你深愛的人愛上別人。我又想到,我們習慣了「傾訴可以分憂」這個想法,其實箇中多多少少包含了對別人的期望及倚賴。
我於是提出,生命的成熟,必然包括能夠與不開心的事過活livewithunhappiness的能力,以及用超過一種的方法減低不開心,包括向別人傾訴,但同時要明白不可以期望別人一定能為我們分憂。不知這種想法,年輕朋友覺得是否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