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妖水靈盜竊緩刑

人妖水靈盜竊緩刑

【本報訊】綽號「六呎二」、愛穿女裝的「人妖」水靈(圖),今年五月五日在尖沙嘴街頭搭上一名洋漢,對方願付二百元共度春宵,惟兩人抵酒店後,水靈始透露實為男兒身,洋漢拒絕交易,卻被水靈搶走錢包及手提電話,更訛稱染上沙士,他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偷竊罪,昨被判入獄八個月,緩刑三年,並賠償事主一萬五千元。
被告水靈,三十四歲,有八次案底。
案件編號:KCCC93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