摧殘兩大學女生及12歲女童<br>攝錄淫魔上訴改判24年

摧殘兩大學女生及12歲女童
攝錄淫魔上訴改判24年

【本報訊】肆意摧殘兩名大學女生及一名十二歲女童,更以攝錄機拍下淫亂暴虐行為的「攝錄淫魔」張禮文,因三項強姦罪判處終身監禁,並定下最低刑期二十年,他不服刑期過重,上訴昨獲判得直,上訴庭認為未能確信「心理變態」的他可能對社會構成無限期危險,故把終身監禁減至判監二十四年。

滿足收藏癖好
上訴人張禮文(三十五歲),上訴得直後表現冷靜。上訴庭法官在判詞指摘,被告干犯的罪行是最令人厭惡,更差的是不止令受害人感到羞辱及震驚,還把自己的獸性行為攝錄下來,以滿足自己的收藏癖好。
然而,法官表示,考慮所有精神及心理醫生的報告後,上訴庭三名法官未能確信上訴人可能對社會構成無限期危險。
法官續表示,接納女性應受到保護,但除非清楚顯示為公眾利益需把囚犯長期監禁,在這最特殊情況下,才應判處終身監禁;本案上訴人須為他所犯罪行接受應得懲罰,以反映公眾對該罪行之痛恨,但考慮所有因素後,不必判處終身監禁。
另外,原審法官定下最低服刑期二十年,即量刑起點高達四十五年,實明顯過重。

拍攝強姦過程
上訴人於九七年十一月至○一年五月期間,強姦三名受害人,把她們帶到山邊草叢,先戴頭套及手套,在預先築起的簡陋陽台,持刀強姦她們,把強姦過程攝錄。
案件編號:CACC5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