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廣場高度拒再放寬

黃埔廣場高度拒再放寬

【本報訊】政府最近修訂紅磡分區計劃大綱圖,和記黃埔(013)提出反對,認為黃埔廣場及黃埔號土地,高度限制應予放寬,由52米提高至116米(約382.8呎),但城市規劃委員會拒絕接納。
和黃認為,既然海濱廣場,及紅磡海逸酒店的土地高度限制,都可達水平基準以上116米,黃埔廣場及黃埔號土地,理應可放寬至同一水平。又要求,黃埔花園限定的休憩用地,應由57.8萬方呎降至34.9萬方呎。
城規會初步聆訊後,認為修訂反映黃埔花園地契內容,黃埔號及黃埔廣場的高度分別是21米及32米,現放寬至52米,已給予足夠的彈性,且黃埔號已成地標,任何重建或新發展,都應經該會審批。至於休憩用地也不應減少,因此不接納和黃的意見。

鐵路上起樓仍須申請
同時,九廣鐵路要求,在紅磡國際都會用地內,容許作寫字樓及倉庫用途而毋須申請,該會認為,與鐵路無關的用途屬不合法,因而拒絕接納。
此外,對於馬鞍山分區圖,恒基地產(012)等提出,落禾沙2.2公頃保育土地,應可計算地積比率,以及把前面白石土地,改為康樂用地。但該會認為,該幅保育土地,大部份是官地,政府有權決定用途,至於白石土地已受恰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