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航空公司會透過旅行社或機票代理,向旅行團團友或購買機票旅客,收取航空保險附加費,每家航空公司收取數額不同,團友一不留神,可能會被多收。早前參加美麗華旅運一個北京旅行團的團友,質疑美麗華多收航空保險費用;本報跟進投訴後,美麗華承認多收,並承諾將金額退回團友。
團友葉先生投訴稱,他六月底向美麗華旅運報名,參加七月十九日出發的北京四天團,乘搭港龍航空公司航機,團費九百九十九元。報名時美麗華向團友收取航空保險費五十元,當時他已感奇怪,因港龍以往只收取雙程共四十元保險費,惟因只差十元,故未作深究。
葉先生稱,其後美麗華通知他,因港龍的航空保險費已增加至七十四元,故着團友補回二十四元差額,他大感疑惑,即致電港龍查詢,港龍職員稱,在七月中購買的機票,保險費才會加至六十四元,「我再睇番港龍出嗰張電子機票,列明保險費都只係四十蚊,都唔知係唔係美麗華利用港龍嘅名義濫收費用」,葉先生轉向本報及香港旅遊業議會投訴,要求跟進。
美麗華旅運回覆本報查詢時承認,確向團友多收二十四元。美麗華解釋,根據香港旅遊業議會指引,旅行社可於航空保險費上加收十元(來回程各五元)作為行政費用,因此,葉先生六月報名時,美麗華向團友每人共收取五十元。
美麗華稱,其後收到港龍航空公司通知,凡乘坐港龍航班旅客,如機票在七月九日後發出,均需補回航空保險費之差額二十四元,由於葉先生參加團隊是在七月十九日出發,而機票雖然早已預定,但於七月十五日才發出,該社遂向該團所有團友徵收上述差額。
美麗華強調,他們絕非存心多收費用,只因港龍的通知只列明七月九日後簽發的機票需多付保險費,因此他們才向團友收取,以免團友因欠交保險費用而無法上機;其後才查悉因該社早已將機位「HOLD住」,故最終只需向航空公司繳付四十元航空保險費。該社一定會將有關差額二十四元,盡快退還團友。至於有多少團友受影響,則需再作查核。
港龍航空公司證實,凡於七月九日前訂購港龍機票並付款的旅客,需繳付的航空保險費每程為港幣二十元(雙程共四十元),七月九日後付款旅客需付的保險費,則增加至三十二元(來回程共六十四元),旅客需要繳交的金額,均清楚顯示在機票上。
就美麗華指港龍發出的通知欠清晰,港龍航空公司重申,港龍的職員在通告發出後,亦有向各旅行社的有關職員講解通告的內容,旅客繳付金額均清楚顯示在機票上。而除此次事件外,未有任何類似的事件發生。
香港旅遊業議會亦證實,該會已接獲葉先生的投訴,隨即發信要求旅行社作調查,旅行社覆稱於翻查紀錄後,發現航空公司只收取了保險費四十元,旅行社已直接聯絡葉先生及其他受影響的旅客,取回多付的二十四元。
(○八○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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