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漢指女友誣告強姦

已婚漢指女友誣告強姦

【本報訊】中年漢圖姦分手女友一案,昨在高等法院續訊,辯方指事主早知被告有妻兒,事主只求每月三千元家用,並於案發前索取萬八元分手費,被告當天登門求愛,因提及妻子而激怒事主,令她大吵大嚷,向他施襲,並誣告他強姦。

一怒「搞大佢」
辯方律師昨指稱,事主早知被告有妻兒,兩人相識一個月後,她便與被告發生關係,要求被告每月支付三千元的家用,但被告因要照顧另一家庭,每月只付幾百至一千元,其後更減少到訪,令事主感到不快,兩人時因家用問題爭執。惟遭事主一一否認。
辯方續指,事主曾向被告撒嬌,指被告對妻子闊綽,但對她較遜,事主於案發前曾向被告提出分手,要求他付萬八元分手費,否則便會「搞大佢」,向其家人透露兩人關係,被告敵不過事主一再脅迫,結果僅付五千。事主均否認指控。
被告姓鄧,三十九歲,被控於去年八月二十日,在新界一單位內,企圖強姦及惡意傷害一名女子。
案件編號:HCCC8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