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註冊,交了學費,還不能自稱珠海書院新聞及傳播系學生,點先算係?一個叫曹虹的系主任仍堅持,邱建華出示學生註冊證,只表示學生只是一個取得註冊證,有註冊權的錄取人士。
不單是巧言令色,而且全無法治觀念,這位曹教授的言談,教人震驚,駁之多餘。任何可能被認為干擾他人參與政治的行為,都是違反人權,咁嘅聲明發得出,已經證明無腦,貽笑大方。收了人學費,已經構成合約,夠膽開學之時,不准這位邱小妹妹入學,是違反合約;建議到法庭申請強制令,不讓人上課,就不准你們開課!
不知道這位曹虹教授,以往曾否發出公開聲明,告訴世人她母親是女性,否則她為何要發聲明,說任何人行使參政權時,是代表個人而非該系立場?若有學生強姦盜竊,當然皆是個人事情,她又會不會次次聲明,與她及她的新聞系無關?
建議記者與其他師生與這位曹教授談話之時,全要錄音,以免她事後可以否認說過「有權唔畀你讀書」之類的說話。若有清楚證據,這些事情可以報警求助,因為可以是入於「刑事恐嚇」(CriminalIntimidation)之罪行。恐嚇不一定是傷害人身,傷害別人的名譽及前途,一樣是刑事恐嚇,問問律師啦。
當日「民主倒董力量」成立大會所見,這位邱建華小妹妹斯文淡定,說話自信,具大將台型,令筆者想起張韻琪。多一些這類有質素的年輕朋友加入社會運動的行列,實在可喜可賀,難道大家希望年輕人只知迷漫畫、迷碧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