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偵緝警員涉嫌聯同兩名男子,在一宗搶劫案中促使案中受害人在認人手續時,不要指認疑犯;三人昨在屯門法院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搶劫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八日,等候轉解區域法院審訊文件。 三名被告分別是陳堅坤(二十七歲),偵緝警員;次被告梁志偉(二十六歲),無業,以及曾國威(二十八歲),廚房工人;同被控於去年三月二十五日,作出連串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促使梁雄於當日在元朗警署進行認人手續中,不要指出次被告梁志偉,搶劫他的項鏈。 案件編號:TMCC25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