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騷擾女童認罪

青年騷擾女童認罪

【本報訊】有非禮前科的印刷工人,在沙田區公廁外,探問十二歲女童所穿底褲顏色及款式,並要求讓他觀看。該工人昨在沙田法院承認遊蕩罪,裁判官指被告所犯罪行嚴重,對小童有性傾向,先取閱感化及心理報告,將案押後至八月二十日宣判。
被告蘇偉恩,二十七歲,有非禮、遊蕩及浪費警力三次案底。被控於本年五月七日在沙田牛皮沙新村公廁外單獨出現,導致一名十二歲女童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受害女童當日在上址等候校巴,被告突走近問她所穿底褲顏色及款式,並要求給他觀看,女童大驚走開。兩日後女童由母親陪同遇上被告,報警並由途人協助擒拿。
案件編號:STCC105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