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無業漢冒認銀行客戶,成功向不同銀行申請支票簿,利用支票簿盜取客戶存款,轉帳到外幣找換店,再以人民幣方式提取,牽涉騙款三百六十萬元;其中一名受害人是信興集團副主席蒙德揚,即主席蒙民偉之長子,損失達四十六萬元。該兩名男子昨在高等法院分別因詐騙等罪,判監六年及四年半。
首被告溫廣照,四十七歲,被裁定一項詐騙罪成,判監四年半。次被告張炳雄,四十五歲,承認串謀詐騙、串謀洗黑錢、盜竊及企圖盜竊共五項罪名,判監六年。二人均稱因財政困難,遭人利用及誘使才犯案。
法官高嘉樂形容本案是長時間、計劃周詳及精密的嚴重詐騙行為,指斥被告充份利用銀行的運作系統,以欺詐手法騙取金錢,影響香港的經濟。法官接納兩名被告不是主謀,但認同次被告干犯串謀洗黑錢屬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故應控方申請,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把該控罪刑期加重百分之三十。
控方指出,去年一至五月間,次被告冒認不同公司的負責人,盜用公司資料成功向銀行申請支票簿,以偽造身份證領取支票簿後,冒簽支票提款,再轉帳至找換店,憑轉帳收據到找換店取款。
控方指,次被告曾以偽造身份證冒充信興集團副主席蒙德揚,在滙豐銀行成功從蒙的戶口提款四十六萬元。
案件編號:HCCC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