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非法殯儀業務 違荔灣花園公契<br>法團禁業主抬棺材做法事

指非法殯儀業務 違荔灣花園公契
法團禁業主抬棺材做法事

【本報訊】荔景荔灣花園擬開設老人院風波未了,涉訟業主將反對設老人院的原址改為長生店,在店內擺放棺材及紙紮公仔,又「打齋」進行法事,遭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指控違反大廈公契,並入稟高等法院禁制在該處進行不法及擾民的殯儀業務。

為開老人院爭拗
原訴人為荔灣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答辯人為ClaytonPowerLimited及李文良,入稟狀稱,ClaytonPowerLimited為荔灣花園地下上層一舖位的業主,今年四月原訴人入稟法院反對答辯人在上址開設老人院,答辯人亦提出反控訴。答辯人曾去信原訴人要求和解,但遭原訴人拒絕。
入稟狀續稱,答辯人於今年七月二十一日開始,將十多副中西式棺材擺放在店舖當眼位置,在店外拉起橫額宣傳,答辯人在店舖大門貼上紙符及播放喪禮的音樂,並於七月二十三日,在店內進行法事「打齋」及燒衣焚香,其後又將紙紮公仔及紙符放置在店外的樓梯,店內則陳設成靈堂的模樣。

對居民造成滋擾
至七月三十一日,答辯人將兩個紙紮公仔連同棺材放在店舖外的公共走廊。原訴人認為答辯人的行為違反大廈公契,並且對居民及訪客造成滋擾及令人不安,加上答辯人在店內進行無牌殯儀業務,原訴人遂多次去信答辯人,要求他們停止在店舖內進行不法行為不果,故入稟法院要求作出聲明,指答辯人違反大廈公契,並禁止他們在店舖內進行殯儀活動。
荔灣花園的居民孔太表示,對於該處擺放棺木及紙紮公仔,雖不覺驚恐,但始終會影響心情,感到不舒服,她支持業主立案法團入稟法院申請禁制令。
案件編號:HCA288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