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於鑽石山星河明居的鍾先生投訴,他於二○○○年找集友銀行承做按揭,當時該行曾書面承諾會贈送三年免費火險,但事後卻食言。他於律師行簽署按揭合約時,才知道銀行並沒兌現承諾。
事後,他多次向銀行追問原因,但獲覆其物業管理公司已購買重置火險,故該行毋須再贈送三年火險。鍾先生表示,後來他雖從管理公司口中證實並無購買重置火險,事件拖延良久仍未獲解決。他不滿地表示:「冇買火險期間,萬一發生火警,你話邊個去負呢個責任?」
集友銀行高級經理許瓊娥回覆本報查詢時稱,當該行發現未為鍾先生單位購買保險後,已即時主動聯繫,隨向鍾先生表示歉意,亦為其單位免費購買火險三年。該行亦明白漏保期間若出現任何損失,該行須承擔責任。(○七○七○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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