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嚴打企圖「混水摸魚」、詐騙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僱主和僱員。警方昨日採取行動,拘捕了十一名男子,懷疑他們在一間打樁工程公司結業後,提供偽造就職資料及誇大薪酬,詐騙破欠基金墊支共約一百一十四萬元的欠薪、代通知金和遣散費。這是港府去年年底成立跨部門打擊小組以來,第四宗的拘捕行動。
據悉,被捕的十一人年齡介乎二十九至六十三歲,當中包括一名公司前董事。其餘被捕男子,部份誇大自己就職期間的薪金、部份提供虛報的職業資料、更有人只是分判商,根本不是該公司的僱員。
案情透露,該公司在馬鞍山經營打樁工程,在去年三月結業。涉案人士隨後在去年八月,向破欠基金申請墊支在二○○○年十一月至○一年十二月期間的欠薪及賠償,總數約一百一十四萬元。勞工處職員處理有關申請時,發現案件有可疑,於本年七月將案件轉介警方商罪科。
據警方初步調查顯示,該名公司前董事與其他被捕人士,串謀向勞工處提供虛假資料。警方商罪科人員昨日搜查全港十三處地點,將十一人拘捕,現正扣查有關人士。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表示,自跨部門小組成立以來,商業罪案調查科已向一名僱主、一名外籍家庭傭工及一名印刷公司經理提出檢控,指他們串謀詐騙基金;另外,又拘捕了一間運輸公司的兩名董事及十一名僱員,以及一酒樓的一名經理和五名員工,作進一步調查。
勞工處的資料顯示,本年一至七月,該處共接獲一萬三千一百多宗向破欠基金提出的申請。而破欠基金至六月底,尚滾存有二千三百萬元。警方則表示,提供虛假資料屬嚴重罪行,除觸犯《破產欠薪保障條例外》,亦可能觸犯其他刑事罪行,包括行騙或詐騙,最高刑罰可判入獄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