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有個意外收穫:人,見得多了,能換錢的題材就多了。
開店,有人光顧,有人不光顧,很正常;但我開店,一夥人來看,有人看了開心,有人看了失望;開心的,是因為:「我早說過他不好看。」失望的,是因為:「我還以為他很好看。」有些根本懶得進來,在玻璃外張張,也不管見到的是誰,像看完黑猩猩,就開心,或者失望的去了。千迴百轉,冒着毒日頭,走這麼一段路,找這麼一家店,就為了瞧瞧我這個尋常不過的人;貨,沒想過看一眼。
老實說,如果我長得漂亮,我早去拍電影了,還在店裏表演洗地抹桌子?我活得踏實,像大家一樣踏實。過門,都是客,來喝一杯清水,聊聊天兒,大家平等相待,交換一點情報就好。要看明星?提早來個電話,我戴副墨鏡,請鄧達智兄替我設計幾套登台用時裝,供大家過過癮也可以。我的偶像是蔡楓華,將來,可能重金禮聘他到小店坐陣,大白天,嚇死專程來看我這頭黑猩猩的港產超齡女童。
「你可以躲起來。」來相助的小黑明說。「我躲起來,人家以為你是我,豈不是更失望,更難過?」我再苦,還是為不禮貌的「門客」設想。「這樣,到底不是辦法。」小黑明臉有憂色:「大家都知道你狂躁,最近你沒有吃藥,再發作,恐怕會咬人。」
沒辦法,也得想辦法,決定請個溫柔美麗的女人來管店,招呼四方來的客人;自問溫柔美麗,持澳門身份證的女人,午後,盼到石頭店來「應徵」,解我困境。「溫柔美麗?你揀老婆嗎?」小黑明還有意見。不溫柔美麗,難道要找個像我一樣殘暴和醜樣的?